大家都知道,現在的房產商們為了吸引購房者在樓盤對外宣傳方面可謂是讓人琳瑯滿目,什么旁邊即將通地鐵、建公園、配套優質教育資源和商業廣場等等,讓人看了不買都覺得對不起自己。但是多少年過去了,周邊還是沒什么動靜只有該樓盤孤零零的在那里,很多買房時宣傳的配套設施都沒有開到開工的跡象,很多人因此叫苦不迭。
而生活中這種例子比比皆是,就好比成都某樓盤廣告曾因“距天府廣場僅20分鐘車程”的廣告詞而被購房者投訴。投訴者稱,當初開發商在媒體上打出誘人的廣告宣傳,什么“距天府廣場僅20分鐘車程”、“中國十大最具成長性房地產企業傾力打造”、“一流親水社區”等,吹得天花亂墜讓人頭暈,很多人就是看了開發商的廣告后,前往售樓處繳納了一套房子的訂金。
而針對虛假宣傳這種情況,11月3日下午,山東省濟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召開濟南市房地產廣告宣傳活動培訓會議,通過對《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等相關內容的解讀,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行業自律,從源頭規范房地產廣告宣傳,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培訓會上,濟南市房地產行業協會發布了《拒絕虛假違法廣告倡議書》,銀豐地產及濟南萬科代表房地產企業進行了表態發言。
而《倡議書》強調,各房地產企業應堅決響應有關規定,商品房廣告不得含有封建迷信等內容。對項目情況進行的說明、渲染,不能有悖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出現升值或投資回報的承諾或融資、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不得以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不得利用其他項目的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的效果以及含有能夠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不得出現未經政府部門確認的評比、排序等對房地產企業或開發項目綜合評價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是的,很多時候我們去買房的都會受到這些虛假廣場所干擾,導致在買房的時候沒有理智地意識到我們已經上了開發商們的圈套,從而買到的房子沒有符合我們的預期。真金白銀投進去最后搞得進退兩難。而這一規定的出臺,將會讓我們在對樓盤的選擇中不會再受那些說得天花亂墜的虛假廣告的影響,更能讓我們在買房的時候能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而選到更符合自己的房子。
也希望這一政策能運用到全國各地,讓廣大購房者在選房的過程中能夠沒那么多干擾。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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